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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中国金融研究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细则

发布日期:2022-11-14

(2022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学位申请人、导师的质量意识,保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位授予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学位【 2014 】 3 号),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结合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中国金融研究院实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中国金融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含全脱产、在职两类。本细则不适用于留学生和创新培养项目(北京)。

第二章 中期考核与学位论文开题

第三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的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3次中期考核。首次中期考核原则上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的第四个学期进行。“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创新项目)在取得博士生学籍且修满课程学分后即可申请首次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含学科综合考试、科研潜力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及《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内容。

1.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学术道德和组织纪律等,考核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由学生提交考核表,学院、研究院作出评价。

2.学科综合考核。由学科综合考试、科研潜力考核两部分组成。每年度学院在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各组织安排一次学科综合考核。

2.1学科综合考试。学生须参加所在学专业的一门综合科目考试,考试内容由其所在专业的核心基础知识构成,考试时长为3小时。如考试成绩低于60分,学科综合考试结果判定为“不通过”。

2.2科研潜力考核。每名博士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至少做一次工作论文宣讲。考核程序经博士研究生申请、导师同意、专人组织(博士生项目负责人)、学院备案。博士研究生科研潜力考核小组由3位专家组成,学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回避。考核结果以考核小组的点评、结论为准,考核小组的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独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论文研究目标明确、论证详实、研究设计完备,呈现的结果能反映出一定的学术创新和应用价值即为通过;未达到上述考核标准的即为不通过。

3.学位论文开题。每年度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各组织安排一次,由博士生导师自行组织。

3.1开题资格。开题作为中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研究生须通过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及《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后方能申请开题。

3.2开题答辩。开题答辩组由博士生导师、除导师外三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专家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为教授,或为参与指导过博士生的教授级专家;秘书须为在读博士生或者专业课教师。答辩博士生须在答辩前将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大纲、选题论证报告和文献综述(字数20000-30000字)提交给答辩专家,可准备PPT,每位博士生开题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钟。开题答辩组必须认真、严格组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重点审查论文选题、论文结构框架的合理性、论文学科特色等。通过后学生须按相关通知向学院提交备案材料。并在研究生教务系统提交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相关内容。

3.3开题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未通过者将推迟半年重新开题,论文的撰写、检测等将依次推迟。

3.4通过开题后,将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外专家对开题报告抽查复审。复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导师及学生需对开题报告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开题,并参加下一次的抽查复审。

第四条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以上中期考核内容中任何一项考核未通过,即为不通过。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参加下一次考核,已考核通过的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考核、学科综合考试或科研潜力考核环节结果有效。

第五条分流管理。博士生在校学习满两年或首次中期考核结束后,最长学习年限内可提出分流申请,经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中国金融研究院和学校审批同意后,转为相同一级学科之下的同一专业(无相同专业的转入相近专业)的硕士生培养。经审批同意分流的博士生须在两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章 学位论文撰写

第六条学生通过开题答辩后,按照论文大纲、根据开题答辩意见和《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开题至申请论文答辩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

第七条博士论文的基本要求是:(1)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2)论文内容应能反映作者已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3)应能反映作者已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4)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八条学生须在学院的规定时间内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学位申请。

第九条资格审查需审查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社会(教学)实践、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等情况。

第十条若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提交当次学位申请。

第五章 学术不端检测

第十一条学院统一将论文送校图书馆检测。博士生一学期共有两次论文检测机会,两次检测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检测文字复制率≤10%,视为通过检测;检测文字复制率>10%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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