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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金融.观点|翟立宏:关于设立慈善信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2-15

「西财金融·观点」研究小组 翟立宏

西南财经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此次疫情相比2003年“非典”影响程度更大,影响大小取决于持续时间和政策对冲力度。短期来看,疫情将打断中国经济自2019年底的弱企稳态势,恶化企业经营效益和预期,降低居民收入增速,增大就业压力,推高债务和金融风险,政府需及时出台政策进行有力对冲,托底经济,增进社会福利。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现阶段,增强疫情防控力度、丰富防控手段、提升防控效率最为关键。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各方共同成立“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慈善信托”,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功能和各方资源优势,提升疫情防控效率与质量。

1.目前公益慈善机构应对疫情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公众及企业回馈社会、参与公益慈善的需求与投入持续增长,如何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合理运用金融工具推动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政府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

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与障碍,在此次疫情爆发后的应对中表现得较为明显。一是慈善组织形式较为单一。我国慈善活动多依托慈善组织,而慈善组织作为非盈利组织大多依托于政府,慈善组织形式过于单一,难以突破行政机关的工作思维方式,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思想和理念长期得不到改善创新,造成工作成本的增加和内部管理弱化。二是慈善行为缺乏精准性。行为(如疫情防控)之道在于精准,慈善之道在于广泛。精准防控和救助要求我们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防控成效要精准。而目前多数慈善行为往往缺乏精准性,甚至粗放的使用“一刀切”的简单政策。三是慈善措施缺乏可持续性。缺乏可持续性的慈善措施只可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效果,收益成本比低,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二、慈善信托应对疫情的功能优势

如何将政府资源、金融资源与社会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提供更畅通的途径,提升疫情防控效率和形成长效防控机制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慈善信托能够从机制上确保疫情防控的精准和高效

以信托公司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在实践过程中通常采用与当地政府、慈善机构合作的模式,将信托的制度优势及金融服务能力,慈善机构的专业执行能力,当地政府、组织对疫情防控的明确信息资源三者结合,可确保疫情防控的高效率与精准性。慈善信托可按照委托人意愿,设置各类时间节点与触发条款,设置专门的受益人范围,相较于传统的慈善基金会模式,更为精准高效。

(二)慈善信托项目能够有效保证疫情防控的稳定与可持续

从慈善信托的期限而言,慈善信托可以以非固定期限甚至永续存在,相对较长的期限设置有利于长期支持疫情防控。同时,慈善信托具有可追加信托财产的特性,能够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的持续性。根据《慈善法》中“近似原则”,当疫情结束后,剩余的慈善信托资金,可按照委托人意愿,移交相关慈善组织、机构,从事近似目的之慈善行为。随着疫情的控制与最终结束,慈善信托资金仍能用于相关疫情宣传、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开展,使防疫工作更具延续性。

(三)慈善信托能够实现疫情防控资金的保值增值,扩大专项资金效用

信托公司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充分利用其资产管理能力将闲置的慈善财产加以管理,形成收益,实现疫情防控资金的再生,扩大疫情防控资金体量与效用。信托公司作为我国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业态,具有成熟的风控能力、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除初期的慈善资金投入外,慈善信托中的闲置资金,将征求委托人意愿后,在受托人评估、监察人同意的情况下,投向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等中低风险资管产品,使慈善资金具备造血功能,实现本金不动,仅以收益部分投向慈善项目的“永续性慈善”功能,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四)慈善信托的专业管理能够持续保障疫情防控效果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慈善信托的设立、后期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全过程尽责。委托人的慈善意愿是慈善信托的重要决策依据,慈善信托决策机制中也通常引入委托人的直接参与。同时,慈善信托通过引入监察人机制与编制披露年报等方式,能够充分确保疫情防控资金运用时得到监督,进而保障疫情防控的慈善目的。此外,慈善信托将聘用专业律师,对信托计划和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论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监察意见,进一步提升项目本身的合法合规性。

(五)慈善信托监督机制健全,公信力较高

信托公司受银保监会监管,慈善信托还接受民政部、委托人、受托人、信托监察人等多方监督,透明度和公信力都有保障。在慈善信托中,信托财产所有权分割为名义上的所有权和实质上的所有权,信托财产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仅属于唯一的慈善信托计划,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相独立。若出现信托公司违反义务或无法履职情况,慈善信托还可以依法置换受托机构。在资金投放领域,慈善信托依托多维度法律支撑,严格遵循《信托法》、《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三项法规,依照委托人意愿将慈善资金精准、高效的投放到与疫情相关的领域,所有投放情况将在中国民政局官方的“慈善中国”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示,并向中国银保监会、当地民政局、民政厅进行备案,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

三、慈善信托发展现状

自201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慈善信托数量规模显著增长,受托管理不断规范,慈善效果日益突出。2017年7月,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就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变更和中止,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等九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为慈善信托的具体操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指引。同时,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的上线运行,以及地方性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都为的慈善信托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慈善信托政策环境逐步完善。

据“慈善中国”平台信息整理,2018年全国共成功备案慈善信托84单,较2017年增长39单,同比增长86.67%。慈善信托设立及管理主体涉及42家信托公司、35个慈善基金会、16个慈善机构、37家律师事务所、5家会计师事务所、50余家企业(覆盖房地产、基建、投资、租赁、文化、银行、证券等领域)和90多位自然人,社会各群体的参与度均显著提高。2018年慈善信托规模累计达11.17亿元,比2017年新增5.20亿元,同比增长87.13%。经过近些年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数据的增长,慈善信托已从“试水期”进入了“初长成”的新阶段。

四、慈善信托正强势助力本次疫情防控

本次疫情发生后,中国信托业协会快速倡议并由国通信托担任受托人,发起设立了“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冠肺炎慈善信托”。

该慈善信托由61家委托人表决产生的委托人管委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并聘请2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外部监察人;受托人国通信托为湖北企业,能够最快掌握受灾最严重疫区的真实情况及迫切需求,并实时与委托人管委会沟通交流,使得信托目的的 “最后一公里”能够得以实现。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公告,“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冠肺炎慈善信托”在成立了3期计划、募资3080万元之后,已联系筛选确定4个投放项目优先执行。截至2020年2月1日,首批救助项目资金已完成投放。

除“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冠肺炎慈善信托”外,行业另有多只相关的慈善信托迅速成立。2020年1月26日,重庆信托设立“重庆信托·万众一心共抗疫情”慈善信托,资金将全部用于援助湖北等地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患者。在此基础上,1月31日重庆信托又联合重庆三峡银行设立第二期“共抗疫情慈善信托”——“重庆信托·三峡银行疫情防控慈善信托”,信托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防治。1月27日,民生信托设立“中国民生信托-民生有爱救助疫灾公益信托”,来自在职员工和高净值客户的捐款资金全部用于向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最终用于对武汉市防疫新冠肺炎的帮扶救助工作。1月30日,“新华信托·华恩10号迪马股份医护关爱慈善信托”正式备案成立,信托规模1000万元人民币(首期资金5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未来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一线医护人员专项帮扶,该信托从筹备到备案获批仅用48小时。截止目前(2020年2月7日),公开渠道还没有发现四川省内注册的信托公司成立相关慈善信托产品的信息(而重庆辖内的两家信托公司——重庆信托和新华信托,均率先成立了疫情防控慈善信托产品) 。

在四川省内注册的信托公司共两家——四川信托和中铁信托。其中,四川信托慈善信托落地单数全行业领先,近期也正在针对疫情发起设立相关产品。我们认为由政府牵头,联合财经高校、金融机构、慈善组织等各方单位共同成立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产品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实践意义,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五、相关政策建议

(一)建议四川省内尽快成立慈善信托产品

疫情防控需要大量资金,专项慈善信托资金的募集和管理将大力促进疫情防控的效率。慈善信托的募资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时间,建议西南财经大学或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成立疫情防控慈善信托的思路和方案,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协同信托公司、慈善组织等单位共同成立慈善信托,完善产品机制建设并尽快落地实施。

(二)慈善信托成立的目的和资金运用范围

成立慈善信托主要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同于已成立的其他慈善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湖北疫情的防控,我们建议拟成立的慈善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四川省内疫情的防控,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医疗物资、药物研发、直接现金捐赠等。同时,拟成立的慈善信托将成立多期、系列的信托计划以募集更多资金,后续主要用于四川省内肺炎疫情防控常规机制的建设、科学研究、防控团队建设、突发疫情事件应对等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后续工作开展需求制定其他信托资金使用办法。

(三)确定参与主体,明确各方职责

慈善信托参与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监察人、保管人、执行人、受益人等。为使慈善信托更为有效且长期的运用到疫情防控中,参与主体及其职责的确定尤为重要。考虑到疫情防控的政治性、紧迫性、重要性,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寻找物资购买渠道,便于慈善信托资金更好对接,并对资金认购物资用于一线防护工作制定相关优先鼓励政策;由西南财经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相关专家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为产品架构的设计和参与主体的协调提供支持;由四川信托担任受托人,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四川信托的慈善信托管理经验;慈善组织或政府作为项目执行人,慈善信托专户的资金最终交于执行人执行。具体的委托人(捐赠人)、监察人、保管人、执行人、受益人等参与主体由各方共同商讨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推进慈善信托的落地,建议尽快从政府相关部门、西南财经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四川信托等机构分别抽调1-2名专业人员组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慈善信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前期各项工作。

(四)确定慈善信托运作模式和产品结构

我们建议仅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考虑到该慈善信托产品的长期性,资金运用到的项目不唯一,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慈善组织作为项目执行人或公益顾问;首批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成都本地的疫情一线医疗机构、一线警务人员、一线公交人员、因疫返贫人群、及各类需帮扶的高风险人群等。交易结构为:信托公司(如四川信托)作为受托人,寻找委托人及捐赠方。慈善组织作为项目执行人,由其推荐并实施慈善项目。信托公司设计信托构架,根据慈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计划向受助对象或受助活动划付资金。

建议产品的期限为永续期限,接受各类委托人(捐赠人)以现金方式的捐赠。建议沉淀资金的投资主要由四川信托开展主动管理,并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由西南财经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专家团队对资金的投资和运营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强宣传,塑造四川省特色慈善信托品牌

政府+财经高校+信托+慈善组织的组合方式,是以疫情防控任务为中心,政府部门、财经高校、信托公司、慈善组织等紧密对接,各司其职,以项目执行方为桥梁纽带、政府引导、金融支持、慈善组织统筹,继而构建专业品牌的营运模式。这种协同化运作模式具有很大的推广和示范的价值。通过慈善信托实践,四川省将在肺炎疫情防控层面形成成熟的技术、完备的链条、稳定的市场和配套的服务,进而塑造出四川省特色的慈善信托品牌。建议慈善信托在执行过程中,适当加强媒体宣传,进一步宣传、普及慈善信托这一新兴慈善金融工具,提升疫情防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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